化学与化工学院中期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4   作者:   阅读:

    根据西建大研[2018]14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为切实发挥中期考核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把关作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化学与化工学院将开展201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时间安排

1.9月1日至9月24日,准备及填写有关考核表格、参加中期考核答辩等。

2.9月25日至9月28日,研究生提交填写完整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3.9月30日前学院审核、公示考核结果。

4.10月7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中期考核结果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遵守情况,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2.中期考核与开题答辩通过至少间隔半年时间。由各系统一组织以答辩形式进行,答辩组成员至少应包括3名本学科(专业)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另设秘书1名。

3.中期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考核人数的10%。考核结果与奖学金评定挂钩;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者后续方可参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4.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在半年后重新考核,且延长学习年限半年,研究生第二次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预答辩环节,且学位论文不得申请免盲审评阅。中期考核结果2次不合格者,终止培养,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

三、考核程序

1. 研究生本人在培养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2.导师线下进行审核。

3.专家小组考核。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结合导师评价,给予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

4.学科方向负责人审核签字。

5.学院审定并上报考核结果。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0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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