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安家费、工作启动费支付情况的说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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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安家费、工作启动费支付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0-07-15   点击: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西建大〔2008〕151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加快师资队伍博士化进程实施意见》(西建大〔2008〕155号)相关规定,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8—12万元、工作启动费 5万元;为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根据就读时间提供1万元奖励及2—3万元的工作启动费;为在职取得博士学位、夫妻双方尚未享受国家福利政策住房的教师提供购房补贴3万元。

目前,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的支付办法为,引进博士报到(在职博士毕业)后第一年支付30%,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支清;奖励金为一次性支付;工作启动费的支付办法为递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后建本使用。

自2010年起,为提高工作效率,博士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奖励金的支付方式转变为发本人工资卡。2009年引进及之前在职毕业分期发放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奖励金已于2010年4月发至工资卡;2010年第一、二批在职毕业博士的奖励金将于近日发放,请相关教师抓紧时间办理工作启动费及购房补贴的申请程序;2010年引进博士的相关费用将于9至10月份发放,在此期间,也请相关引进教师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特此说明

人 事 处

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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