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师工程实践基地的规模与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师工程实践内容与要求,促进教师工程实践工作与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教师工程实践工作能按计划有成效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要求2010年拟开展工程实践工作的教师,从实践基地简介及建立情况、实践岗位及实践内容与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联系、预期目标以及实现预期目标的保证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答辩,并组织专家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教师方可至实践基地开展实施工程实践工作。
学校定于2010年7月15日(周四)下午3点,在教学大楼4楼(405、407、408、409)进行工程实践答辩(分组情况见附件1),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填写答辩模板(见附件2),届时就自己拟开展的工程实践工作向专家进行陈述。每人答辩陈述5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此次的工程实践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