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根据各专业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和推荐,经学校教师、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校职称领导小组的审核,以及陕西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通过下列人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全国资格考试),请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做好聘任工作,并及时将聘任名单报人事处。
二、下列人员从2008年12月起具有一级摄影师任职资格
四、下列人员从2009年11月起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五、下列人员从2009年11月起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十、下列人员从2009年11月起具有中教一级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