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 一级学科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17)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创新,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环境适应能力、合作精神以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化学工程与技术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化工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学术前沿,掌握化工和相关领域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阅读、写作能力及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能够胜任化工、冶金、材料、能源、环保、医药等领域研发、教学、工程设计、技术改造及运行管理等工作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方向
(一)化学工艺
1. 现代能源工程新技术、新工艺
2. 化工冶金过程分析、模拟与优化
3. 化工分离科学与技术
(二)工业催化
4. 催化剂和催化反应过程理论及设计、开发应用
5. 环境友好过程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
6. 纳米材料化学制备理论与技术
(三)应用化学
7. 功能材料化学
8. 生物传感和生物质材料
9. 电化学能源器件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课程学习必须在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原则上在学校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上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
培养过程中,注意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鼓励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从事探索性研究。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在读期间至少应 修满 30 或以上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学科基础和学科专业课,学位课不少于 16 学分。
2. 必修环节包括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
科研训练为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并提交总结报告,可得到 1 学分;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得到创新创业 1 学分:
(1)进行 3 个月以上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或联合培养;
(2)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3)参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
(4)参加 10 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并提交总结报告;
(5)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或参加省级学科竞赛 获二等奖以上。
3. 补修课程是指跨专业考生或未通过评估院校考生攻读本学科 硕士学位需要补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不计学分。
4. 研究生在入学 1 周内,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的 要求,制定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学科审查。经院(系)主管领 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 究工作,并形成一定数量的反映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1.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等途径,在第 2 学期末至第 3 学期初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 作计划,并经 3~5 位专家讨论审核确定后,经过开题答辩,按计划 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硕士论文选题应面向化工和相关产业需求,成果 具有创新性。
2. 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在入学第 4 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能够表明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具备进行化学工程与技术方面的科学研究能力。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精确、数据可靠、行文通顺、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研究生坚实的化学化工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4.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应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5. 硕士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前要先通过学科统一组织的预答辩环节,满足预答辩要求且论文评阅合格的才能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6.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集中答辩制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八、参与人员
编写:周元臻、董社英、薛娟琴、周 军、张 良、张秋利、
孟晓荣、谢会东、马 晶、王 耀、付义乐
审核:周元臻、周 军
审定:周元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