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08   作者:   阅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推进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我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根据学院学科与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团队定位

教学团队建设以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团队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课程开发与建设、教材建设与研究、教学改革与创新等职能;发挥优秀教学团队在学院及行业中的引领作用,并发挥优秀团队负责人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

第二条 建设目的  

(一)提升核心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教学团队建设以各专业核心课程为依托,开展课程建设研究、教学方法研究以及教材建设以提升核心课程建设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以高水平核心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升全院课程整体教学水平。

(二)培养青年教师。教学团队的实施,旨在通过团队合作工作机制,提升教师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青年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有效培养与指导,推进教学队伍的老中青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三)突破标志性教学成果。教学团队作为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须围绕教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实验教学、高水平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深入研究,勇于实践,形成模式,争取标志性教学成果突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团队建设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教学团队的建设应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开展,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二)团队建设与学生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教学团队成员应具有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资源整合的原则。鼓励跨专业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促进学院内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四)鼓励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教学团队的建设应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科研内容和教学内容相结合新途径,优化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

第四条 组建条件

(一)目标明确。教学团队应围绕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以核心课程(群)为对象,开展课程建设、教学研究、课程思政、实验教学、高水平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团队建设。建设目标应明确具体,不宜过于宽泛。

(二)团队结构。教学团队成员一般应不超过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1名,且至少包含1名近三年新引进青年教师,原则上一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教学团队须具有良好的年龄、职称、学缘结构,鼓励跨专业、跨院校组建教学团队。

(三)负责人条件。具有高级职称,品德高尚,治学严谨,长期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熟悉教育教学改革趋势,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另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前两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2)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3)主编并出版教材(副主编及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材奖(副主编及以上);

4)主持并完成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前三名);

5)获得校级以上相关教学奖励(以证书为准)。

(四)教学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专业(学科)、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学科)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创业训练,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近三年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五)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应有较好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

第五条 申报管理

(一)遴选程序。(1)团队申请。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团队申请表》,提交学院教学办。(2)学院教学办、行政办等进行资格审查。(3)评审立项。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立项。

(二)建设周期与考核。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学院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既定计划进行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学院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考核验收。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获批的教学团队,在建设期结束后,应完成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应包含以下条件中的3项以上。

(一)教研项目:教学团队在建设期内获批校级教研项目人均不低于0.5项,或获批1项省级教研项目。

(二)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在建设期内建成1门校级以上一流课程,或建成并上线国家MOOC平台课程一门。

(三)教研论文:教学团队在建设期内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类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人均不低于0.5篇,或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

(四)教学获奖:教学团队在建设期内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项,或在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或在省级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五)人才培养:教学团队在建设期内获得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等校级以上各类个人或集体教学奖励1项。

(六)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在建设期内出版与团队建设课程相关的教材1部。

(七)育人工作:指导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双创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以“优秀”等级结题;或指导本科生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国家专利(学生参与3项以上,或者学生排名第一1项)。

对于未能按期通过结题考核的教学团队,1年内不允许申报限项的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

建设期满,学院将对团队考核结果优秀、完成标志性建设成果的团队进行奖励。

第七条 支持政策

(一)在申报各级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中,以教学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的,学院予以倾斜。

(二)为了保证团队建设质量,原则上学院及以上科研团队负责人不再重复担任教学团队负责人,必要时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三)学院将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提供相应的建设经费支持,经费支出由团队负责人统筹规划。

(四)关于教改论文的发表,必须在学院限定的范围内发表教改论文,将给予以下经费支持,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原则上不可叠加;(1)提出申请报销版面费;(2)按照论文所属等级与科研论文同等级计算积分,在年底业绩分配中给予奖励。

(五)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关于专项资金的立项、使用、考评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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