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2020届毕业授位资格审核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作者:教学办   阅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20〕9号)要求,现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0届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及授位条件,及公布如下:

一、2020届应用化学专业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5.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9学分,不低于36.5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二、2020届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51学分,不低于34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延期毕业办理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初审阶段未达到毕业要求应予结业的学生,可于2020612日(第16周周五)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初审结论见附件,表中数据截止至20200603日。

初审结论公示3天,请有问题的同学在公示期内联系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办029-8220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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